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商標註冊

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商標註冊

永輝提供貴司到馬來西亞申請商標(Trademark)服務,包括商標檢索,向MyIPO提交申請、申復、處理異議 。
Email:kul4ww@evershinecpa.com

I. 馬來西亞商標註冊常見問題(QA)

外國人申請馬來西亞商標註冊時常見問題及重點如下:
• 是否可以申請?

申請人若在馬來西亞境內沒有送達地址,必須委託經批准的馬來西亞本地商標代理人代為申請,並需提交委任書 (TMR7表格)。
• 申請所需文件
包括申請人身份證明(護照或公司註冊證明)、商標圖樣、商品或服務類別及明細、委任書等。
• 申請流程
申請流程一般包括:提交申請、形式審查、實質審查、公告期及核准註冊。
• 商標類別選擇
申請時需依尼斯分類選擇商品或服務類別,類別選擇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商標保護範圍。
• 是否需成立本地公司?
不必,公司或個人均可申請,無需在馬來西亞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,但申請人若在馬來西亞境內沒有送達地址,需委託經批准的馬來西亞本地商標代理人代為申請,並需提交委任書 (TMR7表格)。
• 商標保護範圍
馬來西亞商標註冊只在馬來西亞境內有效,無法直接擴展至其他國家。
• 申請中常見問題
• 檢索不足導致近似商標衝突,申請被駁回。
• 類別選擇不精準,限制商標權利範圍。
• 收到核駁通知未及時回覆,導致申請被撤回。
• 對於不具識別性的字詞,可能被要求聲明不專用,影響商標保護效力。
• 公告異議期
審查通過後公告2個月,期間第三方可提出異議。
• 續展與使用
商標有效期10年,到期前可續展;若商標連續3年未使用,可能被撤銷。

II. 馬來西亞商標註冊流程

委託代理人
外國申請人(即送達地址不在馬來西亞境內者)必須委託經批准的馬來西亞本地商標代理人代為申請。

準備申請文件
1.申請人身份證明(個人護照或公司註冊證明)
2.商標圖樣(電子檔),對於商標本身包含非羅馬字母或非馬來語或英語的文字,則必須提供其在馬來語或英語的翻譯
3.指定商品或服務類別及明細(依尼斯分類)
4.申請表格(根據《2019年商標法》,提交註冊申請的表格是 TMA2)
5.代理授權委託書(TMR7 表格「代理人權限的委任」)
6.如主張優先權,申請人可在 TMA2 表格中填寫優先權的國家或辦事處編號及優先權日期

提交申請
代理人向MyIPO提交申請文件及繳納申請費用,文件提交後,會分配一個申請號或註冊號,並會記錄檔案日期。
使用 TMA2 表格提交申請,相關費用為:
▪ RM950 (如果申請的商品/服務清單採用MyIPO的「預先核准清單」)
▪ RM1100 (如果申請的商品/服務清單不採用MyIPO的「預先核准清單」)

形式審查
MyIPO審查申請文件完整性及分類是否符合規定:
符合 (Comply):若申請符合形式要求,將進入下一階段的實體審查。
不符合 (Not comply):若申請不符合要求,MyIPO會發出通知,要求申請人在 2 個月內進行修正。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補正,申請可能被視為撤回。

實質審查
審查商標是否具顯著性,是否與在先商標衝突,是否違反禁用條款。註冊官若拒絕註冊商標,會發出臨時駁回通知,申請人可書面陳述或請求聆訊。可申請延長回覆時間,每次最長可達六個月。

核准 (Accepted):若商標通過實體審查,將會在 MyIPO 線上知識產權期刊 (IP Online Journal) 上公告
駁回 (Objected):若商標被駁回,申請人可以提交書面申訴及單方面聽證會 (WRITTEN APPEAL & EX-PARTE HEARING)
若申訴成功,商標將進入公告階段;若申訴失敗,申請將被駁回,申請人可向高等法院(知識產權法庭)提出上訴

公告期
審查通過後,商標公告2個月,公告期間第三方可提出異議。

申請註冊證書
在收到註冊通知後,申請人可以申請商標註冊證書,需使用 TMJ4 表格並繳納費用

後續維護
商標註冊有效期為10年,續展請求需在註冊期滿之前或期滿日提出。

III. 馬來西亞商標註冊規費

官方規費:
• 申請費用

採用預先核准清單的商標:RM 950(每個類別)。
未採用預先核准清單的商標:RM 1100(每個類別)。
如果是一個系列商標的第二個及後續商標(最多6個),每個額外商標需另繳納RM 50。

• 異議程序規費
異議費:每類別 RM 950

• 加速審查
每類別 RM 1000

• 領取註冊證書(完成公告及無異議後)
每個申請 RM 50

• 商標續展(十年期滿時)
續展費:每類別的續展費用為RM1000
逾期續展(寬限期6個月內):費用為每類別RM1200
恢復註冊(恢復請求):要求重新登錄已移除註冊」費用為每類別RM1500

• 其他費用
文件機密處理申請:RM 10(每個申請)。
文件掃描服務費:RM 2(每頁)

IV. 馬來西亞商標註冊加速審查

申請條件與時限
• 申請期限:必須於商標申請日後的1個月又2週後提出。
• 適用對象:僅限一般商標,證明標章、團體標章及部分特殊標的(如聲音、顏色等)不適用。
• 理由需求:需要說明加速審查理由,例如:與侵權訴訟、政府補助申請、國家/公眾利益相關,或有其他合理需求。

申請程序

1. 提交商標申請
同一般申請,使用 TMA2 表格,費用為每類別 RM950/RM1100。

2. 提交加速審查申請
使用 TMA4 表格提出加速審查請求,費用為每個類別 RM1000。

3. 形式審查
自 TMA4 表格提交日起約 1 個月又 2 週內完成形式審查。

4. 實體審查
形式審查合格後,MyIPO預計在約 2 個月又 2 週內完成檢索與實體審查,並作出准駁決定。

5. 公告與異議
商標核准後,同一般申請,將進行 2 個月的公告期,供第三方提出異議。

6. 受理與通知
MyIPO將於5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是否同意加速審查。

7. 註冊通知
異議期結束後 約 3 週內發出註冊通知。

8. 申請註冊證書
同一般申請,需使用 TMJ4 表格並繳納 RM50 的費用。

對於「明確無爭議的案件 (FOR CLEAR CUT CASE APPLICATION)」,加速審查的總體預計時間為約 6 個月又3 週。

V. 商標申請在馬來西亞多久能完成審查和核准

對於加速審查案件「明確無爭議的案件 (FOR CLEAR CUT CASE APPLICATION)」,官方所公告的總體預計時間為約 6 個月 3 週。

一般的商標申請,官方並沒有一個一般性的明確時間表,但針對不同情況有規定的回應期限或預估時間:

  • 如果形式審查不符合要求:註冊官會發出書面通知,申請人必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補正。此期限最長可延長不超過一個月。流程圖也指出,在形式審查不符合時,會有一個2個月的修正期。
  • 如果實質審查有異議:申請人有兩個月的時間來提交書面陳述或要求舉行聽證會。
  • 公告後異議期:商標在《智慧財產權官方公報》(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ial Journal) 上公告後,有2個月的異議期,供第三方提出異議。

**請注意下列事項:
以上內容為永輝研發及教育中心 (簡稱:永輝RD)於2025年2月摘要。
隨著時間推移,法規會發生變化,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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